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扩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FS6000DE型集装箱/车辆快速检查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22-24538909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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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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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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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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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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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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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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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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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扩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FS6000DE型集装箱/车辆快速检查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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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F11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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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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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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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扩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FS6000DE型集装箱/车辆快速检查系统)项目位于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F11堆场,项目建设两座检查厅、一座设备用房,安装两套FS6000DE型集装箱/车辆快速检查系统(系统内含加速器,加速粒子为电子,最大能量为6/3MeV,属Ⅱ类射线装置)。
2、拟采取的防护措施。
1)采用钢铅结构加混凝土墙的方式进行屏蔽;
2)设置冗余、多重辐射安全系统,包括安全联锁、急停设施、警示设备、警示标志、监视装置、司机/人员避让设施等;
3)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成立辐射安全管理与应急机构,建立了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配备了辐射监测设备并制订了辐射监测计划,制订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能够有效控制辐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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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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