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拟新增投资188934.4万元,利用第二、第三工厂现有工程及生产设施,对工厂生产进行产能调整,在保留现有皇冠、卡罗拉和威驰轿车生产的同时,对卡罗拉现款轿车进行换型,并对全厂产能进行调整,调整后二厂产能情况为卡罗拉轿车12万辆/年、皇冠轿车3万辆/年;三厂产能情况为卡罗拉轿车15.6万辆/年、威驰轿车8.6万辆/年,二厂和三厂总产能保持不变。该项目预计2019年8月竣工投产。
施工期环保措施:
本项目的施工对环境将对环境空气质量等造成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和《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等环境保护要求,将施工影响将至最低。
营运期环保措施:
(1)废气:二工厂焊装车间产生焊接烟尘,收集均采用焊机自带集气过滤设施,然后排入车间内,通过车间风机换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小部件车间(独立)各工位产生焊接烟尘经集中收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建二焊装车间各工位产生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小部件电泳喷漆产生有机废气由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经RTO焚烧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三工厂小部件车间设在焊装车间内,焊装车间各工位产生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后由9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小部件电泳喷漆产生有机废气由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经RTO焚烧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涂装车间电泳喷漆产生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涂装车间、树脂车间、喷漆有机废气经沸石转轮吸附装置吸附后送入RTO直接燃烧或经水旋洗涤+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烘干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RTO直接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调漆间产生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
涂装车间、树脂车间涂装工段RTO装置采用燃料为天然气,产生燃气废气与小部件车间烘干燃气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总装车间质保线检测工段成车调查、速度试验、回轮定位、尾气检测处设局部排气系统采用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树脂车间注塑成型工段散发微量有机废气拟采取车间密闭+活性炭吸附,再由车间屋顶风机排出室外。
(2)废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站。二厂及三厂各设一座生产废水处理站,共用一座中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处理站主要处理生产车间排放生产废水,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收集进中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回用到生产,中水处理站总规模为6000m3/d。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处理污泥及处理后尾水。项目实施前后保持不变。
(3)噪声:新增主要噪声污染源为新建二焊装车间内配套建设的空压机、水泵及废气排放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建筑隔声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其外放声压级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现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厂内固体废物处置均分别暂存,其中危险废物交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公司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或者交环卫部门处理,全厂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本项目不新增环境风险源,现有风险源暂存量保持不变,项目周边环境变化不明显,预计环境风险影响不变。因此,本项目仅说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该公司已制定了应急预案及响应管理程序,并每年进行应急演练,于2015年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将重金属污染防治纳入了全厂应急预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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