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布2017环境状况公报: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天津市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7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着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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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09天,较2013年增加6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共23天,同比减少26天。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2013年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其中SO2、NO2、PM10、PM2.5、CO分别下降72.9%、7.4%、37.3%、35.4%、24.3%,O3较2013 年上升27.2%。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饮用水供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为35%,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40%,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均优于国家考核要求。全市近岸海域考核点位中,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的比例为50%,一类水质比例同比上升了33.3个百分点。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定。2016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为50.66,生态环境质量级别为一般。从区域分布看,蓟州区、宁河区、宝坻区生态环境状况位居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