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九部门联合开展“绿盾2017”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整改问题检查
2017-10-12
绿盾在行动
——我市九部门联合开展“绿盾2017”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整改问题检查
按照天津市“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一下简称“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9月26日至29日,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海洋局牵头,与市水务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等九部门联合开展了天津市“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整改问题检查,督促相关区政府、管委会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这次检查工作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检查了蓟州区、滨海新区、津南区、宝坻区、宁河区以及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等6个区域政府或管委会对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查处整改、追究责任以及清理整顿不符合要求的涉自然保护区地方法规政策、强化社会监督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对重点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核实。
经听取有关区政府及管委会的专题汇报、现场核实、资料档案查阅等,检查组加班加点,认真与各区交流、及时反馈意见。蓟州区、滨海新区、津南区、宝坻区、宁河区5个区区委、区政府以及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并认真落实相关任务,特别是滨海新区政府高标准的完成组织推动、问题查处整改等工作,宁河区政府对问题整改力度很大。对于蓟州区、津南区、宝坻区、宁河区等4个区政府以及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在工作方案制订、工作机制及工作队伍的建立、档案佐证材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组逐一提出建议,指导各区深入推进天津市“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为了高标准做好我市专项行动,检查组要求有关区政府及管委会,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立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重要实践,要坚定不移的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的决策部署上,努力开创自然保护区管理新局面,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占位,认真落实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深刻吸取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揪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追责到位。
此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海洋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天津市“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部署相关工作,要求相关区政府或管委会要紧盯自然保护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真抓实干,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切实提高我市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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